一、內部稽核組織及人員配置
1.本公司設有稽核室,隸屬於董事會。
2.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經董事會決議後為之,於每次董事會列席報告。
3.內部稽核人員之配置每年向金管會證期局申報備查,其任用亦均符合主管機關所訂適任條件。
4.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且每年參加指定之專業訓練機構所舉辦之稽核相關業務專業訓練。
二、內部稽核之運作
1.本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訂定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及 「自行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作業程序」並執行之。
2.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係依據風險評估而擬訂。
3.內部稽核作業完成後,編製稽核報告呈董事長核閱,如有發生缺失或異常事項時,即提出建議並協調單位改善,並定期追蹤改善情形。
4.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除定期呈董事長核閱外,另送獨立董事(即審計委員)查閱,稽核主管依規定列席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中報告。
5.稽核室每年進行公司各單位及子公司自行評估報告之覆核,併同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提供董事會及總經理作為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
最新內控聲明書 :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方式
1.由本公司董事會委任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2.會計師就查核本公司財務狀況,調整分錄及IFRSs公報修訂、發佈對公司的影響與關鍵查核事項,以每年至少二次的溝通方式向獨立董事說明。
3.本公司稽核單位除定期將各項內部稽核報告送交獨立董事外,並自公司成立審計委員會後至少每年一次定期性會議與審計委員進行座談。
◼︎ 歷次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及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概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